研究会政策

北京生物制品研究会服务供应商遴选办法

来源:创始人 更新时间:2019-07-10

为了规范研究会风险控制和业务运行流程,提高研究会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进一步加强服务供应商遴选和委托服务的监督管理,健全供应商管理长效机制,促进研究会廉洁诚实守信、合法合规经营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一、服务供应商类别及服务范围

本办法所指的服务供应商主要是指从事国内、国际(线上/线下)会议、展览等活动的策划、组织、承办的会务服务公司/机构。主要服务内容包括:活动组织策划、场地 设计、展台/舞台搭建、摄影摄像、设备租赁、差旅服务、网络直播、媒体宣传以及其他相关技术服务等。

二、遴选程序

建立合作服务供应商目录鉴于创会时间短,研究会暂时采取不定期增补供应商的制度,在业务扩展需要时,向社会征集优质供应商,相关单位也可以自荐或者推荐优质供应商,服务供应商遴选程序如下:

1.参选单位申报,提交书面申报资料(参考第三条综合评价内容相应准备材料)

2.由研究会办公室受会长委托组织成立服务供应商遴选小组对参选单位进行资质初审和综合评价,并形成初审目录;

3.研究会委托第三方审计机构对初审目录进行复核和评估,并报研究会会长办公会审议,最终确定服务供应商目录;

4.通知是否增补为单位服务供应商目录

、综合评价

(一)供应商基本资质。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相应服务能力的单位/机构;

2.参选单位/机构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会议或会务服务等相关内容;

3.参选单位/机构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如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则取消其参选资格;

4.参选单位/机构须具有按时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5.参选单位/机构须在参加遴选活动前三年内,无违法经营记录、民事纠纷等;

6.参选单位/机构经营理念需与研究会倡导的热爱慢性病防治与健康教育的交流并致力于促进医学学术发展进步相一致;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服务能力。

参选单位/机构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 术能力或相应的供应商资源,包括但不限于企业经营范围、 业务状况、信誉情况、行业资源、相关业绩、服务资源、团队人员构成、近三年承办相关行业内活动的情况等。

四、附则

本办法最终解释权归属于北京生物制品研究会

本办法于201975日第一届第六次常务理事会讨论通过并实施。


北京生物制品研究会-服务供应商申请表